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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警察证遗失声明登报
发布时间:2024-03-01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28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人民警察证遗失声明登报

人民警察证遗失声明


本人在办理公务途中遗失了人民警察证,现作出如下声明:


本人谨慎地保管着人民警察证,但在办理公务时遗失了该证。此事不仅给我本人造成了困扰,更对公共治安和社会秩序带来了不良影响。我深刻认识到,人民警察证是一份神圣而重要的证件,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。


在此,我郑重声明:如有人发现此证件,请及时联系我,并归还该证件。同时,我将在此声明中附上办理人民警察证的相关流程及证件号码等信息,希望能够有助于尽快找到该证件。


对于此次失误,我深感愧疚,将采取积极措施,尽快补办该证件。同时,请广大市民和警务人员对此事予以关注和帮助,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

声明人:XXX


证件号码:XXXXX


办理人民警察证流程:


1.到当地公安局户籍所在地户政窗口领取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,并按要求填写。


2.携带相应材料(身份证、户口簿等),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申请办理人民警察证。


3.个人去派出所现场进行面试,通过面试后由派出所予以初步审批。


4.初审合格后,将所有材料送往公安局进行审批。


5.公安局核实完毕后,将证件制作出来,由申请人前往领取。


人民警察证是一份极为重要的身份证件,需要谨慎保管和使用,如遗失需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,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。希望此次声明能引起广大市民和警界人士的重视,并切实加强证件管理,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治安。

登报格式:

声明
北京市公安局******不慎将人民警察证遗失,警号:04***39,特此声明作废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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