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读者们:
特此告知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本公告将于本月二十日开始至三十日止在本地区主要报刊、政府官网和社交媒体平台上进行刊登。本公告针对以下内容作出说明:
一、送达内容
我公司与某企业的商业合同纠纷案件。
二、送达对象
被告 – 某企业
三、送达方式
法院指定的送达方式,即裁判文书送达,于本月二十日进行。
四、法律效力
本公告刊登后,视为已对被告进行合法有效的通知送达。如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或未能收到送达文件,则视为送达完成。根据相关法规,送达完成后,将不再另行送达,该送达文件的送达效力也不受影响。
*后,特别提醒被告,应当认真履行法律义务,积极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,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也希望读者们可以共同关注和监督本案的合法进行,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。
敬祈关注!
此致
敬礼
XX律师事务所
日期:XX年XX月XX日